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5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
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4】1034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交建管【2015】161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项目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路线起点位于西久公路与大武镇城镇道路黄河路交叉口,终点至班玛县城,建设总里程326.411km,其中主线长302.167km,连接线长24.244km,全线技术标准采用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根据地形条件,设计行车速度分别采用40km/h、60km/h、80km/h,路基宽度分别采用12m、10m,城镇过境段采用16米、14米。全线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利用路段采用公路-II级。境内平均海拔4000左右。
主要工程量为:①路基土石方工程:601.842万m³;②防护工程:39.349万m³,排水工程:162.6Km;③路面工程:路面垫层:383.84万m²、路面基层:343.98万m²、路面面层:642.12万m²;④桥梁工程:大桥1011.66米/6座,中桥438.11米/8座,小桥626.85米/37座;⑤涵洞工程:9027.21米/662道;⑥交安工程:Gr-A-2E波形梁钢护栏57821m;Gr-B-4E波形梁钢护栏完成85138m;标线128329m2;单柱式交通标牌262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牌305块、双柱式交通标志牌22块。
(2)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公路工程
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公路工程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基础【2013】1441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交公【2014】337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主线: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及海东市境内,路线沿湟水河谷地带布设。东起海东市民和县(甘肃青海两省界)经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西至小峡,路线全长118.66km。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特大桥2座/2582.2米;大桥33座/8801.62米;中桥21座/1310.4米;分离立交7座/710.8米;隧道9座/16831.5米(单福)。
连接线:民和县川垣北路至109国道连接线、民和县翠泉二路至109国道连接线、临空工业园区经十三路、临空综合经济园经十四路、民和高铁站连接线工程、乐都高铁站连接线工程采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中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的标准,路线全长合计14.182km,大桥1座/128m;中桥1座/551m。民和县松树乡松树村下峡社与109线连接线、临空工业园区三号路连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合计2.998km,中桥1座/65.08米。
(3)国道310线循化至隆务峡段公路工程
国道310线循化至隆务峡段公路工程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1446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交建管【2015】31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主线: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和化隆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循化县县城东,顺接国道310线大力加山至循化高速公路终点,终点位于化隆县哇加滩村,与张掖至河南高速公路牙什尕至同仁段公路哇加滩枢纽互通立交处相接,线路全长40.464km。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2,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桥梁宽度24m。全线设特大桥2座/2709米,大桥16座/4971.8米,中桥7座/534米;互通立交大桥2座/629.16米,中桥6座/422.32米;隧道8座/32184.5米(单福);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2处。
苏龙珠黄河特大桥分左右幅,主跨220米。左幅起点里程序为ZK89+862.000,终点里程ZK90+181.000,桥长319米。右幅起点里程序为YK+857.000,终点里程YK0+184.000,桥长327.6米。
主桥采用净跨220米钢管混凝土桁架上承式拱桥,净矢跨比为1/5.5,主拱轴线为悬链线,拱轴系数m=2.20,拱肋为等截面钢管混凝土桁架结构。半幅桥共两组桁架,两组桁架中到中间距8.6米,单条拱肋由4根Φ850mm钢管组成高4.50米,宽2.35米的钢管桁架,水平向由Φ400×10mm钢管横向连接两根主钢管,腹杆采用Φ400×10mm钢管作竖向连接。
主拱肋上弦钢管从6#到14#拱上立柱间采用Φ850×24mm钢管,其余各段均采用Φ850×14mm钢管。主拱肋下弦钢管从1#-3#拱上立柱、17#-19#拱上立柱间采用Φ850×24mm钢管,其余各段均采用Φ850×14mm钢管。主拱肋钢管灌注自密实微膨胀C50混凝土。
连接线:街子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长3.249公里,中桥1座/87米(含在主线);乙麻目黄河大桥(代建项目)全长1.58公里,其中大桥1座/887米,中桥1座/27米;循化北过境A标10.3323公里,其中特大桥1座/1268.2米,大桥2座/817米,中桥1座/54.65米。
(4)国道310线大力加山(省界)至循化段公路工程
国道310线大力加山(省界)至循化段公路工程项目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1447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交建管【2015】32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主线:路线起点位于化隆县积石镇尕家庄,顺接隆务峡至循化公路终点,终点止于大力加山甘青省界附近,路线长57.286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整体式24.5m。特大桥2座/2110米;大桥24座/7199.9米;中桥13座/783.05米;分离立交3座/281米;互通立交大桥1座/107米;中桥7座/525米。隧道3座/8348.35米(双福)。
连接线:S202线循化县城北过境线及波浪滩、托坝黄河大桥新建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长22.061km,大桥3座/1085.6米。
(5)成都至香日德公路香日德至花石峡段工程
成都至香日德公路香日德至花石峡段工程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983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公交字【2012】453号、青公交字【2012】460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包括香日德至沟里乡段和沟里乡至花石峡段,路线全长155.19km。香日德至沟里乡段公路起点位于都兰县香日德镇托海村,与茶卡至格尔木公路香日德北过境线互通衔接,终点位于都兰县沟里乡,接沟里乡至花石峡段公路起点,路线全长69.45km(断链511.8m)。沟里乡至花石峡段公路起点位于都兰县沟里乡,终点位于距花石峡镇12km处,接既有214国道,路线全长85.82km(断链360.1m)。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18.5m,分离式路基宽度10.0m。路基土石方1281.86万m³,防护工程26.1万m³,设特大桥1628.2m/1座,大桥6833.4m/23座,中桥1288.32m/20座,小桥474.54m/18座;互通式立交3处;隧道185m/1处;各类通道45道;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3163.91m2。
(6)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茶卡至诺木洪段
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2196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交公【2013】148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茶卡至诺木洪段主线建设总里程为300.05Km,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设计行车速度80、100Km/h;联络线1、2、6标全长54.65Km,1、2标按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标准建设,6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与联络线共设大桥3105.2m/14座,中桥2865.2m/37座,隧道964m/1座(双幅),互通立交852.72m/10座。
(7)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诺木洪至格尔木段
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2196号文批准建设,由fun88乐天堂以青交公【2013】148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
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诺木洪至格尔木段主线建设总里程为192.13Km,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设计行车速度80、100Km/h;联络线3、4、5标全长44.8Km,4、5标按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标准建设,3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与联络线共设大桥1040m/3座,中桥861.64m/15座,互通立交543.94m/6座。
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7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如下: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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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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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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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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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主线、支线及连接线(大武支线1条、甘德县青珍乡支线及连接线5条、甘德县支线2条、甘德县确卡寺连接线6条、达日县连接线16条、达日连接线、窝赛连接线、班玛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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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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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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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甘青界)至小峡(平安)公路工程主线及八条连接线(民和县川垣北路至109国道连接线、翠泉二路至109国道连接线、民和县松树乡松树村下峡社与109线连接线、临空工业园区经十三路、临空综合经济园经十四路、临空工业园区三号路连接线、民和高铁站连接线工程、乐都高铁站连接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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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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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0线循化至隆务峡段公路工程主线、街子连接线、乙麻目黄河大桥(代建项目)、循化北过境A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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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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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0线大力加山(省界)至循化段公路工程主线及代建项目(S202线循化县城北过境线及波浪滩、托坝黄河大桥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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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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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至香日德公路香日德至花石峡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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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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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茶卡至诺木洪段主线及联络线(茶格联络线1标、茶格联络线2标、茶格联络线6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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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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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诺木洪至格尔木段主线及联络线(茶格联络线3标、茶格联络线4标、茶格联络线5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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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为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等七条公路主线、连接线及部分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对合同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项目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检测;(2)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3)审查内业资料;(4)对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交工验收中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间出现问题的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核查;(5)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检测报告;(6)竣工验收前其他试验检测相关的服务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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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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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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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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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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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2、
JGJC-4、
JGJC-5、
JGJC-6、
JGJ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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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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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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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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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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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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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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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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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在海拔3000米及以上地区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0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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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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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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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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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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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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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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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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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在海拔3000米及以上地区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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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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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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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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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单项合同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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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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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fun88乐天堂列入“黑名单”。
2、投标人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fun88乐天堂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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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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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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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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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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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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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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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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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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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验收前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扣分大于等于40分;②近2年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信用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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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2、JGJC-3、JGJC-4、JGJC-5、JGJC-6、JGJ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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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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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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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验收前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扣分大于等于40分;②近2年信用等级连续被评为信用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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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4.公开时间
2020年8月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政编码:810008
联 系 人:陈文凯
电 话:0971-6187410
传 真:0971-618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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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 系 人:马玉娟
电 话:0971-7665006
传 真:0971-766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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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5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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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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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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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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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序第一名时,按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个数优先保留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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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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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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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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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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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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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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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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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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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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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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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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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1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3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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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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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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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Dn):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D=Z×A×I+Dn×(1-A)×J
Z:最高投标限价。
A、J、I系数值按标段分别抽取,由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代表在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现场随机抽取。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权重系数(A),取值范围0.50-0.80,步长0.05,共计7个数值;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系数(I),取值范围0.960-0.980,步长0.005,共计5个数值;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系数(J),取值范围0.990-1.000,步长0.001,共计11数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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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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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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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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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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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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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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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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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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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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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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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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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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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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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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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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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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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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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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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项目检测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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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工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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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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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提出建议的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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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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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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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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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30分。
(2)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个人扣分不超过20分的,扣1分;扣分大于等于20分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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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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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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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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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保留两位小数):
式中:F1—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A基,则E=1.5;若D1
基
,则E=1.0。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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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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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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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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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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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C-1、JGJC-2、JGJC-4、JGJC-5、JGJC-6、JGJC-7标段: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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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C-3标段:(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8分。
(2)近5年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主跨100米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钢管拱桥梁的交竣工检测项目业绩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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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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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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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4.5分。
(2)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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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 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 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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